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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資人專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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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一0二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權公告
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本公司召開股東常會前受理股東提案權內容如下:
(一)提案資格: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
(二)提案方式:以書面提出,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,提案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 ,均不列入議案。
(三)提案受理期間:102年5月13日至102年5月22日止(現場或郵件均需於受理期間內送達者為限)。
(四)受理處所名稱:全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室 收
(五)受理處所地址:新北市土城區忠承115號4樓(永寧科技園區A棟),電話:02-2268757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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